任性!河南通许:这个村支书集体土地竟随意出租出售

日期:04-28  点击:  属于:头条
      公有财产原村小学十几亩地,部分自己占用,大部分私自卖掉几十万元卖地款据为己有,几十亩集体农田未开村民代表大会擅自出租,租赁款去向不明。这个村支书因何如此任性?
      河南省通许县冯庄乡姚堂村支部书记将原村小学十几亩地部分自己建房,剩余部分以二十多万元价格卖给村民做宅基地,村里六十多亩集体农田未开村民代表大会便以七十万元二十年租期租出,租赁款去向不明。
      河南省通许县冯堂乡姚堂村村民向媒体反映,该村原小学十几亩地被村支部书记自己占用建房,剩余大部分被其以二十多万元卖给村民做宅基地。2022年4月19日反映人联系到媒体,据他讲:“十多年前姚堂村小学合并到邻村东黎岗,两所学校合并后三年左右村支部书记赵辉就把学校十几亩地霸占了,他将校舍拆掉后自己建了房子,其余空地以二十多万元卖给了十多户村民做宅基地,卖地款据为己有。村西地和村墓地边上有六十多亩集体耕地,在未开村民代表大会情况下便以七十万元二十年期限租赁给村民,承包款去向不明。我们这个村支书太自私,他在村里任职二十多年没给群众做什么好事,只知道自己敛财蚕食百姓和集体利益,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可根本没有人管,这主要是因为他在官场浸淫多年,乡里、县里都结识了很多领导,他蚕食的钱、物都与这些人共享,所以群众反映不仅没人管,这些人甚至还给其充当保护伞。”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2022年4月27日15:06媒体致电冯庄乡党委祁书记,手机无人接听,发短信了解情况,直到发稿时也没有回复。




      村支部书记占用原学校,并将大部分卖掉,卖地款据为己有,村集体耕地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随意出租,租地款去向不公示,到底内藏什么秘密?群众反映没人理会,媒体了解情况也没有回复,难道真如群众所说有人在充当保护伞?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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