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消极代理案件 收取高额律师费宰人真狠

日期:06-12  点击:  属于:直击现场
        一场官司打下来,我追回了大部分工程款,这本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我应该感谢律师,欢呼正义,但我却高兴不起来,感慨颇多,如鯁在喉,忿忿不平。原因是代理律师事务所收取了我高额律师费用,却不认真履行职责,消极代理案件,使我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2015年4月,本人曹志明作为乙方,与被告陕西国铁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进入杨陵热电有限公司陕西华电杨陵一期2Ⅹ35MW热电工程铁路专用线工程lV标段施工。工程建设包括卸煤站综合办公楼、食堂、公寓等辅助工程。2016年8月,原告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了工程,并将变更项施工结算资料交给被告,被告却迟迟不依约结付工程款。因原告属于垫资施工,从而造成资金紧张,贷款和借款无法如期偿还,农民工工资无法结清,给本人造成巨大经济负担,带来很大精神忧虑。每次要钱无果回家,心情沮丧到极点,茶饭无味夜难成眠。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本人经人介绍,求助于陕西惠智律师事务所。

      2021年9月份,本人在介绍人马宁带领下,来到陕西惠智律师事务所,告诉了该律师事务所实控人惠天基求助事项并详询律师费用,惠天基说他算了一下,我的诉讼标的是800多万,代理律师费三十到三十二万元,这个官司并不复杂,好打着呢。我一听还行,说那过两天咱们签合同。惠天基问我你现在有多钱?我说28万多。惠天基说你这是辛苦钱,大单位的钱不好要,你这个案子要快结的话,那就要花大价钱。我问能花多钱?惠天基说70万,我说花这么多?惠天基说他要给陕高院领导送40万,给铁路法院领导送20万,给主办法官送10万。你对这些门道不懂,你拿上去人家不会要。我和他们都很熟,我送他们才敢收。现在是金钱社会,你不送钱,即是打赢了官司,案子执行也会拖延一、二年。你花些钱,我们赶快给你把这个案子了结了。我说我没哪么多钱。惠天基说我们所可以给你先垫上。我说垫上这么多咋办呢?惠天基说咱们可以签个风险代理合同,到时我不怕你给我不给钱。我问那签了风险代理合同你们能给我要回多少钱?惠天基说你起诉了780万,加上拖延利息等杂七杂八,要回800万没问题。我问那律师费算下来一共多少钱?惠天基说连送领导、法官的钱加上正常律师费、税金一共117万。我想了一下就同意了,惠天基就让人打印合同去了,同时用手机通知小王说:小王,现在下午四点了,你赶快去银行提上四十万,我晚上要用呢。《风险代理合同》打印好拿来,双方签订了《合同》。当时在惠天基办公室在座见证的有马某、李某瑞、张某云,还有惠天基的一位熟人。《合同》签完后,惠天基叫来王娟乐吩咐说,你把曹总这个案子代理完后给你10万块钱。看到我的血汗钱这样被瓜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和惠天基关系闹僵其中一个原因,还是因为王娟乐。那天在法庭,一个女法官拉椅子时,不小心碰了一下王娟乐,王娟乐“哎哟”了一声,女法官见王娟乐挺着肚子,问几个月了?王娟乐说五个月了。我当时在旁边听见了。我一位好朋友的儿子进惠智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时间不长,经惠天基撮合,正在和王娟乐谈对象,我就问这位朋友,你儿子和小王谈对象怀孕都五个月了,你马上就能当爷爷了!我朋友说我儿子刚进去两个月,哪里有这种事?不可能。我说我看见了,真的。此后,我朋友的儿子就和王娟乐不谈对象了,惠天基就把我朋友的儿子开除了。因为当时王娟乐说“五个月”时我在场,王娟乐怀疑我从中多了嘴,对我怀恨在心。同时惠天基也对我态度大变。

      当天下午在惠天基办公室落笔签完《合同》,本人心生许多感慨,存疑心中久久不能散去,这真叫“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吗?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走到今天,全党和全国人民齐声呼唤依法治国执法公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需要司法保驾护航,法制建设的春天正在大步走来。社会在进步,司法也在进步,这是我们都能深切感受到的,也是铁的万民鼓舞的事实。但司法界的贪墨徇私、枉法裁判、冤假错案仍不绝迹。朗朗乾坤之下,肮脏的司法交易仍在暗中进行,个别司法人员仍在执法犯法,司法大厦的擎天梁柱内仍有蛆虫。我国正在依靠民众力量、司法监督、网络监督、完善制度等纠偏纠错竭力改正。

      当时签定《合同》时,惠天基见本人心情沉重,犹豫难决,立即给本人喂“定心丸”承诺说:一审完了如果对方不上诉三个月就能拿到钱;如果对方上诉,六个月就能拿到钱。所以你这个案子费用比较高。一想到自己讨欠的艰难历程,想起自己被人逼债的窘境和狼狈,想起屡屡讨欠无果内心所受的煎熬,想起跟我干活的众多农民工兄弟几年拿不到养家糊口的血汗钱的可怜巴巴,本人还是低下了头,一咬牙,与陕西惠智律师事务所签订了《风险代理合同》。可结果是,惠天基给本人的承诺却啪啪打脸,一审、二审缠讼时久,整整拖了一年半,将本人拖的精疲力尽,叫苦连天。

     当时双方约定由律师惠天基、郑某某、王娟乐、李某某、陈某某五位律师组成律师团队,为本人代理一审、二审和申请强制执行诉讼事宜。但令本人意料不到大失所望的是,出庭律师只有王娟乐一个弱女子,而且表现出极其不负责任。由于王娟乐不熟悉建设工程类案件,也没有事先做点准备,开庭中要不一言不发,要不答非所问,根本没有起到律师应有的作用。对出庭代理这么重要的事情,王娟乐好像小脚女人走路,慢慢腾腾,拖拖拉拉,姗姗来迟,几次未按时到庭,让法庭和本人打电话催促,一等再等。一次迟到竟然达到二十五分钟。到庭后审判长要求王娟乐提交资料,王娟乐竟说没带。我的妈呀!真是奇了怪了?你是干什么的?是刚睡醒的吗?是刚从床上下来的吗?你是委托代理人掏大钱雇的舌枪唇剑,本人还指望你一马当先,冲锋陷阵,打个大胜仗呢,你却连个傢伙都没带,你让委托代理人情以何堪?无奈,审判长让书记员把庭审案卷资料交给王娟乐。更令人感到失望和奇葩的是,在庭审过程中,王娟乐竟然像个泥塑,始终一言不发,不置一词,全靠本人答询明辩,与被告进行抗辩。由于代理律师极端不负责任,没有尽到出庭律师的责任,没有竭力捍卫委托代理人权益,最终导致一审失利,判决结果很不理想,只给委托代理人判了600万拖欠工程款,少判了200多万元。本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认为王娟乐亵渎职业操守,没有尽职尽责,不适合为本人代理案件,要求换掉王娟乐,另派通晓法律责任心强的律师代理二审。为此本人和惠天基说的不愉快,惠天基认为本人看不起他的人,伤了他的颜面,又一次哄骗本人,承诺说二审肯定赢。谁知惠天基二审仍然派王娟乐出庭,只另派郑某某律师协同。多次庭审质证和调查询问,都是本人一人应对。后来法官认为代理律师对案件不专业,对查询事实证据说不清,起不到代理案件的作用,出庭与不出庭无所谓,开庭时索性就不通知代理律师了,只通知原告本人出庭。就连二审判决都没给陕西惠智律师事务所,只邮寄原告本人签收。二审还是维持了一审判决。

      因一、二审都没有达到约定的案件代理目标,没有如惠天基所承诺的“肯定赢”。本人至此才意识到登错了门找错了人,事先太相信律师了,对惠天基寄于了太多的厚望,轻信了惠天基的花言巧语和“承诺”,掉进了惠天基设置的陷阱,愚昧的被惠天基当猴耍了,当肥羊宰了!被惠天基坑骗的好惨,白白损失了200多万工程欠款,加上多掏的70万风险代理费和二审诉讼费,共计300万。为此本人找惠天基说理,要求重新商定律师费。但惠天基依仗《风险代理合同》,对本人提出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案件判决执行阶段陕西惠智律师事务所也没有参与。

      更令本人气愤的是,在案件工程欠款还没执行到位的情况下,陕西惠智律师事务所申请法院冻结了本人的资金账户,划走了83万。

      2023年7月份,陕西惠智律师事务所以本人托延支付代理费用,损害了本所合法权益,将本人提请西安仲裁委员会,要求本人支付风险代理费117万元,并承担拖延付费利息。

        2023年9月18日,西安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一、裁定本人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陕西惠智律师事务所支付代理费789156.13元(即78万余元,比原定的117万元少了38万多)。二、驳回申请人陕西惠智律师事务所的其他仲裁请求。

      打官司难!对于不懂法的本人来说,更是难上加难!被宰被坑势在必然!

      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相对法庭诉讼来说,律师是其对立面,是防止枉法裁判等错误判决的纠偏者,是公正司法的民间有生力量。依本人理解:律师应该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依照熟悉掌握的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以及从业经验智慧,为案件代理人慷慨陈词积极发声,努力捍卫案件代理人的切身利益,积极维护律师部门和律师本身的应有形象。但本人的遭遇却不是这样。因铁建拖欠工程款本人求助于陕西惠智律师事务所,这本应是一次愉快的合作,是一次双赢。如果达到代理目标要回工程欠款,对本人来说,一次不幸遭遇和人生难题就迎刃而解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迫就就此摆脱了。陕西惠智律师事务所得到一笔不菲的收入,双方皆大欢喜。谁知陕西惠智律师事务所对代理案件极其不负责任,指派软弱无能不负责任的律师王娟乐应付差事,全没把本人的经济利益当一回事。给本人的感觉是:我人到了,庭也出了,话也说了,证据资料提交了,管你案子咋判!判多判少与我无关!你又不给我辛苦钱。本人认为这样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有负代理委托人重托,有违律师职业德道,有背律师执业操守。收取高额律师费用时毫不手软,巧立名目,多多益善。代理案件出庭时吊儿郎当,消极应付,不负责任。

      受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本是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而陕西惠智律师事务所把替本人代理案件当成一次捞钱机会,以本人在法律上的弱势地位为劫持,以签订的《风险代理合同》为坑骗,违背道义和职业操守,想多挣钱又不想出力,采取挖坑陷阱等多种手段,巧取豪夺本人钱财。如迫使本人无奈提请二审,又多花了数十万诉讼费。

      律师部门作为系统之外的法律部门,是与体制内的司法部门相对立而存在的,是被告、委托人和普通民众法律权益旳依托者,是防止司法腐败和枉法裁判的纠错者。本人通过案件诉讼代理,终于见识了大律师惠天基,使律师原本留给本人正义化身的美好形象碎了一地,眼睁睁看到惠天基的律师形象是扭曲的,嘴脸是丑恶的,职业操守是变态的,执法思想意识观念是肮脏的。特别是他当着多人面亲口说的要想打赢官司、必先疏通关系、要给法院领导法官送几十万的所作所为,是一种赤裸裸的离经叛道的鄙劣行径,给人的强烈感觉和认知是:打官司靠的不是堂堂正正、明镜高悬、有理有据、执法公正,而是潜规则盛行、暗箱操作、背后黑幕、枉法裁判;打官司光有理有据不行,必须靠金钱开道,贿赂取胜;自古乌鸦一般黑,世道没有多大改观,别太理想主义,仍然是腐朽没落的“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打赢官司不是普通人异想天开的有理走遍天下,主持正义,不是靠律师的履职能耐和专业智惠,而是要看律师在法院的关系硬不硬,与法官的交情深不深,是否沆瀣一气、蛇鼠一窝、相互依赖、随意执法;法庭判案靠的不是事实依据,而是看能收获多少利益,当事人是否有強势社会背景……惠天基们作为律师,如此肆无忌惮的违背职业道德,亵渎执业操守,公然背信弃义,肆意践踏法律尊严,法律工作者的正义立场在哪里?良知和道德底线又在哪里?开办律师事务所不是在挂羊头卖狗肉吗?门口悬挂的律师事务所牌子不就成了贞节牌坊了吗?如惠天基等律师坠落至此,是法治和正义的悲哀,是司法工作者的耻辱,是律师事务所牌子的蒙垢。

       “尔曹身与名俱裂,不废江河万古流。”我相信,人心不古,正义自在人间,公道自在人心,司法公正没有沦落,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执业者仍然值得信赖,广大司法工作者仍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司法公正的旗帜正在高高飘扬。我的案件判决就是最好的例证。

      本人的案件终于有了公正的判决,正义的支持。但我遇到的陕西惠智律师事务所和实控人惠天基,却令人大失所望,非常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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