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榆中医院一男婴因使用过期脐带包死亡却无责,18年维权无果

日期:01-18  点击:  属于:直击现场
      吉林通榆中医院一条无辜生命因医院违规操作死亡,18年过去了,医院竟然不负任何责任
      2004年9月15日,我的妻子曾在吉林省通榆县中医院妇产科住院病房产下一个健康男婴【化名孙小】。可是,却因医院医德败坏,违规操作,使用过期脐带包,导致新生婴儿几天后被感染死亡。当时我申请了医疗事故鉴定,却因官方涉嫌弄虚作假,官官相护而以失败告终!
      从此,我和妻子走上漫漫维权路,却至今无果,每当我们午夜梦回孩子的模样时,醒来都不禁悲从中来!许多年来不能自拔!现将我们的冤情情公布之世,希望引起社会和广大正义人士的关注和呼吁!
      据“当时吉大法医检验、白医鉴”两大法医机构鉴定结论称:我孩子孙小…:脑自溶、小脑自溶、脑垂体自溶。其实,脑都已经自溶不可能在病理时发现脏器炎症(化脓性)改变。从而导致体循环却氧,由此可见认定本案因先天性心脏病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等等”,我们根本不服!孙小其实是死于感染性休克而导致的脏器衰竭;不是什么先天性心脏病是一起由医院导致的严重而典型的人身损害案!属向省医学会申请复议省医学会好心劝我没有新的证据还是败诉,故当时放弃了复议。
      当时我们家属不懂医疗行政法律、法规,更不懂医疗常识,在多家医疗单位和权威专家的诱导下,同意做尸检鉴定,而当地医疗机构拖延尸检,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这当然影响了对其死因的判定;尸体病理解剖结果时,孙小细胞组织已发生自容现象,脏器化脓性改变及败血症、肺脏呈水肿,省医学会人员好心劝我::没有新的证据只有败诉,故我们当时放弃了复议。
      焦点一:县中医院违反了《条例》第五、第二条规定,致使孙小是因感染引发的全身系统病变而死亡。
      婴儿在县中医院出生两三天后,就表现出症状,六天多脐带脱落,脱落后发现脐窝有脓性分泌物、有异味开始去医院就医,住院一天多时间死亡。
      从孙小发病特点:临床表现不典型,一旦发现,来势凶险、起病急、病情重、发展迅速,。孙小出生后两三天临床表现为:脚凉、有黄疸、少吃、少尿、少哭、少动。脐带脱落后脐部红肿、有臭味、发黑、少吃、少尿、不动、嗜睡、身体发凉、青紫。住院时呕吐、无尿、用抗生素后检验白血球计数32900,侧不到体温、全身皮肤发花、下腹发亮、腹部澎隆、双肺呼吸音粗、呼吸稍促、对针刺无反映、弹足府4下无反映,新生儿吸吮、叩眉、拥抱等原始反射均减弱甚至消失,颜面发青、口唇发绀,呈急性病容。病危时,面部、耳朵、眼皮、手、脚、腿浮肿严重,手指丫、脚趾丫也肿的很粗,手背、脚背肿的像小馒头,腹部浮肿的严重发亮。死前鼻腔、口腔大量出血。
      孙小的临床表现证实了在我们当地县医院的正确诊断,他因脓毒败血症导致多脏器衰竭,感染性休克而死亡。孙小因神经、呼吸、循环血液、泌尿系统发生器质性病变导致功能障碍,感染性休克而死亡,脐带是病是细菌的创口,又是细菌侵入的门口,一个容量大繁殖快的地方,细菌侵入血液产生毒素,被吸收后,很快引发新生儿败血症甚至脓毒血症。
      引起脐部红肿形成脓肿,细菌及毒素从血管的断口处进入血循环,血液中产生的毒素刺激引发了全身炎症;从而引发各系统脏器感染和败血症,血脑屏障功能差,合并化脓性脑膜炎;肝肾浑浊肿胀,肺泡内出血和水肿等!
      感染源头就在分娩室的产前、生产过程中,医生为新生儿脐带结扎时,因重复使用一次性手套带菌操作;;还为新生儿使用过期脐带包;医院卫生条件不达标,空气被污染;使用未经过消毒的物品;手术器械不干净等等,婴儿才受到病菌感染;
      焦点二:孙小临床表现心脏正常,住院期间检查叩音清音,心率每分钟136次,呼吸每分钟36次,心音有力、节律归整,临床没有心脏异常表现。
      孙小体重7斤,身长58公分,离开母体时哭叫不停,哭声有力,还有时吮吸着拳头和大拇指,尿布湿了或肚子饿了哇、哇、哇的哭个不停,哭叫时疗区远处都听到有力宏亮哭声。吃奶时叼着奶头儿吮奶有力,能听见咕咚、咕咚咽奶声音,吃累了仍叼着奶头等一会再吃。
      换尿布时四肢用力挺直,还有时像青蛙似的四肢舞动,还经常睁着眼睛吮吸着拳头,俩腿胳膊挥动成拥抱形态,能吃、能喝、能尿、能哭、能睡、能便。孙小临床表现正常,出生时评分良,“白医鉴”评分10分,产床胎心每分钟140次、每分钟145次、每分钟148次。
       新生儿出生时正常心率每分钟120~140次、呼吸每分钟40~50次。而法洛氏四联症先心病出生时的婴儿,心率每分钟只有160~190次,呼吸急促每分钟50~100次,可听到奔马率,心脏有杂音,心脏增大。法洛氏四联症先心病,出生时体轻,出生时口唇、趾甲、指、耳、鼻等处紫绀明显,活动后加重出现气促,吃奶哭闹,同时吃奶时、大便后出现阵呼吸急促紫绀加重,出现却氧发作,并出现呼吸困难。当然,也有出生后1——2月,3——4月,也有一年左右青紫发生,肺循环血流量不足,动脉血却氧,但出生时或出生不久肯定会听到心脏杂音进食困难,呛咳发绀,活动后青绀加重。另外,多数婴儿清晨吃奶时会出现青绀加重。
      孙小住院时心率每分钟136次,因病情原因出现了心率增快,住院期间口唇颜面发青,出现发绀是因病毒感染病变引起,当八天死亡后,县法医、“白医鉴”的鉴定结论认定:孙小法洛氏四联症先心病根本不能成立。焦点三:尸检时,按卫生局规定::要几方到场方可取孙小尸体的大体组织,10月22日中医院拒不到场,卫生局只得让家属自己取,当打开尸体房门时,我们却惊奇地发现:装尸体大体组织桶的封条,依次还连着两张带有公章的纸封条,可就在它的横断面已被人撕开了。我们大家当即让人把门锁上,又跟卫生局联系说明了情况,让他们过来将此情况记录在案,卫生局也不来做笔录,但此事确实很蹊跷,如果封条开了算不了什么,那么,不仅粘封条还要盖公章,有这个必要吗?中医院能否给个合理的解释吗?
      家属也按封条宽窄(纸横裁、顺裁)分别贴在俩个桶与盖儿连接处,然后小心翼翼地缠起塑料胶带,时隔多日也不开,又反复做几次模拟实验还是完好无损。那么,呈孙小大体组织桶的封条为什么在此时偏偏能开了呢?到底之前谁动过手脚的?到达吉大基础楼时,中医院副院长提出将孙小的胃放到冰箱里,要求检测一下胃黏膜,看看家属给孙小吃药吃出什么问题没有,但事后结果也不告知家属,法医让我们下楼送脏器,刚到库房门口时,法医在楼上喊库房负责人到他办公室,等库房负责人返回库房,打开桶拿起孙小心脏时,竟然自然自语地说:“这小孩有先天性心脏病,你们不知道啊”此时妇科主任立即走开。当家属赶上楼时,院方人员都已经走了。法医闻声赶来也在一旁帮腔说:“婴儿要是先天性心脏病就不好办啦,就不能构成医疗事故,如果没有先天性心脏病,光是脐带感染引发多种病变而死亡,就不好办了”家属听了法医的话有些疑惑,没做病理就有先天性心脏病结果了?其实他清楚的知道孙小尸检时间,已超过条例规定的时间,尸检结果根本就检验不出病变,根本就检验不出感染致死的原因!是法医生硬给给孙小定性为严重的先天心病的,其实掩盖了因感染而死亡的真相!当家属赶上楼准备据理力争时,院方人员都已经走了。
      焦点四、:县中医院内部管理混乱!1:存在对病人违规收费、篡改、毁坏病例、、厕所、垃圾堆不符合要求等现象:产妇除交住院押金外,生孩子当日要交医院现金90元,其中产包50元,脐带包、出生证、乙肝、K3疫苗40元,还不给收据。另外家属又打听妇产费价格,回答是280元直接打入住院费。当时的县医院(甲级)产包才20.40元,K3几角钱,出生证3元(收现金)乙肝疫苗免费。产费100多。国家免费为婴儿接乙肝疫苗种,中医院照收不误、也不给收据,中医院是乙级医院,收费标准应该低于县医院甲级医院,事实上收费标准高于县医院甲级医院。:。2:为利益驱使,毫无人性;在药柜里,还将过期的脐带包也随时出售给婴儿,据医院主管院长为此事的解释为:妇科已被承包出去了,妇科医生需先在医院领所需物品,待售后才能再返回医院现金!产妇在产室待产时,医务人员除了为产妇检查几次,和接产时在场外,其他时间在医生办公室中叼着烟卷,说说笑笑,,还向我们索要红包。 看家属没递红包,便借口要为产妇吸氧、燃烧酒精、为产妇动刀进行侧切手术,让病人又去加钱!:因宫口全开胎儿头就在外漏着,在有俩个宫缩婴儿就生出来了,家属坚决不同意,之前产妇血压、心率、盆骨正常、胎儿心音、胎位都正常。 医生说:“不让侧切,出事你负责啊?”于是又对产妇开始侧切了横三指那么大的伤口,当然侧切后对产妇用抗生素还能带来效益工资!因新生儿出生俩三天后出现少奶,产妇乳房彭隆疼痛,多次求助医生,医生根本就不到病房!
      焦点五:医生还违反《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医生篡改病例!孙小死亡当日家属到医院复印病例,遭医务科,主管副院长拒绝,经卫生局协调,医院同意27日去取病例复印件。家属到医院后,院方以尚未“归档”为由让家属等候,家属目睹了所谓的归档全部过程:在妇科门诊医生办公室,一个医生同时翻阅俩份病历,认真查看每页甚至每小节,边看边往号外白纸写满了字,足足用了1小时40分钟完成,然后指着写满字迹的那页纸让主治医生写病例,主治医生按提纲补充新页,边往原始病例至上而下填写,还撕下原始病历团成团儿仍进纸篓里,被我捡起一页,,看到:在每页的开头和结尾都填写着这样俩句话:“新生儿吮奶有力,哭声有力”,连首次记录那两页也就是后来这样补充上去的,由十几页猛增到二十几页。
      主治医生的“病历”实属“闭们造车”多处与事实不附:母婴住院6天当中主治医生没进过病房、没摸、没看、没问过木婴,他怎么能写出婴儿吮奶有力,哭声有力呢?他是否感到恐慌害怕?害怕承担责任。
      病历上注明每天为产妇侧切处清洗一次,事实上住院6天当中只冲洗俩次,他从不到病房怎么知道无感染?事实上侧切处感染严重后才在县医院就医!病历上写着产妇二便正常,事实上产妇住院期间没有大便,直到产后11天便不出来,果导、蜂蜜、开塞露用后都无济于事,最后到县医院灌肠。婴重量身高是家属自己量的,一般人都问体重不问身长,医院根本就不给量。
      母婴在医院是6天头5天整,病历写着4天,医院认为时间短,婴儿的死和他们无关。病历记录住院出院时间、进入产室时间、婴儿出生时间、产科记录几个产程时间与历史时刻有误,完全是后来写的。最起码的,产妇住、出院,进入产室、婴儿出生、产妇回病房这都是历史时刻,家属记得特别清楚。10月12日家属和卫生局到中医院封存病历时,与家属9月27日复印的病历原件逐页逐段对比后惊人的发现,手术操作时间、名称、麻醉方式,付款方式或护理记录等多处不符,对此,三方在场如实做了《封察记录》并各自签字。
      二、中医院产室病房条件恶劣 产室的垃圾桶下的台子,倒完根本不消毒,送回原处,给上台的产妇接着用,产床及床头没有扶手,产妇只能按医生吩咐,两边多个家属为产妇当扶手。 产室是高度消毒无菌区,医院怕产妇弄脏了产床,让家属自带大于产床大小的塑料布。 医生操作时从复使用一次性手套,还有人不带手套操作。 医院的垃圾堆和厕所就在妇科病房南窗俩米处。
      我后来带着相关材料来到北京儿童医院、协和、阜外、安贞医院挂了内科、心外科特需专家号,我才恍然大雾,原来法医坚定为发现孙小化脓性脏器炎症(化脓性)改变,其败血症、化脓性脑膜炎、感染性休克的结论,原因在于多个单位为孙小尸检时,已经超过《条例》规定脏器尸检时间,已经自溶,影响对死因诊断,他们认为:据孙小临床表现,县医院病历分析,县医院诊断无误,孙小死亡时不单纯是败血症,是败血症、脓毒血症并发的脓毒败血症。
      国务院、卫生部2002年9月1日实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尸检有时效期,超过时效期影响对死婴判定,孙小尸检是在死亡后一个月进行的,未按条例规定进行尸检,结果是不可靠的。
      五,从孙小病例分析,临床表现他们说孙小没有先心病的症状,孙小绝对不是死于法洛氏四联症先心病,他们建议我在进一步确认一下是心脏还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弄错了?
      孙小死亡后,我们还强烈请求卫生局派人到中医院就一些问题彻底整顿,请求卫生局查询中医院接生员有无上岗执业证,最后结果均不得而知!
      再次请求有关部门能为我们做主!
      举报人: 孙先生 13522225822
      2021年12月30日
      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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