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开工无期限 国家损失无人管-玉茂项目启动拭目以待

日期:11-01  点击:  属于:直击现场
       本网接到广东省中达恒城建设有限公司(隶属中核工建设集团第四工程局,下称中达恒城公司)反映,关于玉茂一级路项目建设遇到重大困难和挫折,造成巨大的工程压力和严重的经济损失。
       材料显示,玉茂一级公路项目(下称玉茂项目)全长79.343公里,广东省2017至2020年重点工程项目。项目纵贯化州市南北向的交通干线,粤西地区的主要出省通道,建成后有助于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改善区域交通运输环境,加强粤西地区和广西方向的联系,增强粤西国际机场对化州市北部和茂名周边地区以及广西东部的辐射带动作用。对此,茂名、化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该项目立项和建设,计划总投资41.97976亿元,列入了茂名市“十三五”规划。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12月PPP项目入库审核情况的通知》要求,协调两级发改委、交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下发会议纪要,对此重点项目认真研究,并按照法定招标程序积极推进。
      中达恒城公司于2018年参加了广东省茂名市的玉林至茂名一级公路茂名段改建工程的招投标并中标,按照法律法规于当年12月29日签订了PPP主合同、2019年完成了项目基建审批、勘察设计、融资贷款和开工准备,同时向化州市交通运输局报送开工计划,2018年化州市交通局得到广东省交通补贴1.5亿元。2021年11月项目先行标施工组织设计、先行标总体开工报告通过监理审批,并同时下达开工令。但正在全面开展项目临时工程建设、推动项目主题工程开工的时候,化州市交通运输局却要求监理公司撤销开工令,通知中达恒城公司把项目贷款退回银行。
 
     有序立项报建   先斥巨资铺垫
     2018年12月签订PPP主合同以来,中达恒城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项目立项报建阶段前期工作。到2019年中期完成项目立项阶段全部工作,完成立项阶段全部基建审批、完成项目PPP模式两评一案、入库,通过全部法定程序。
      2019年4月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经茂名市财审中心批准、化州市人大批准,用地预审经茂名市批准。
     2019年5月,化州市发改局以“化发改投(2019)32号”批复了本工项的总体概算40.685亿。
      2019年11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交建设主管单位组织评审。
     2019年12月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订33.58亿元贷款合同(农发行总行批准)。
      2020年2月开始,贷款已连续到位7.4亿元,支付征地拆迁费、设计费等。其中,应化州市政府的要求,已发放2笔共计5.2亿,用于征地拆迁补偿。
     本项目已签订了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实际投入1.5亿元完成项目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组织管理团队和施工队伍进场,完成开工准备工作。截止目前,本工程设置了总包项目部、7个工区驻地建设,其中建设办公楼11639.63㎡,搭建标准板房834.3㎡。组建工程项目管理团队一百多人和施工队伍三百多人带工程机械、设备近两百台(辆)进场,投资五百万完成了标准实验室的建设、支付了约四千万设计费,按约定政府应结算约1.2亿利息给中达恒城公司,项目实际支出约4亿元。现场充分做好了施工准备,一批钢材及砂石材料已进场。制定预制场、钢筋加工厂、存梁区方案,管桩段施工方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设备和物料,在鉴江上搭建钢便桥,修建施工便道、换填、修整项目施工点等系列施工工序,完成全线开工准备工作。建设主管单位也下达了开工建设的通知。至此,玉茂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前期各项法律程序,完成了开工准备工作,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项目用地未批   投资损失数亿  
      根据PPP主合同约定,建设主管单位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征地拆迁和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列入项目总投资。但自2018年签定合同到目前为止,中达恒城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12月、2019年6月和2020年上半年分批次拨付征地款近4.55亿。此间,中达恒城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1月、2020年3月、2020年4月、2020年6月、2020年12月、2021年3月,多次致函建设主管单位要求提供项目用地。因项目“定线”时采用的路线是由专家论证、政府决定,用地预审、初步设计均通过政府批准。按照PPP合同明确规定,项目用地由建设主管单位提供,但至今未交付项目用地,致项目不能开工。各施工工区前期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施工便道、临水、临电、项目部、搅拌站等投入近3亿元,各项目工地的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设备闲置三年之久,各类构建锈迹斑斑。如项目仍然无法开工或者最终项目中止,将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3亿多,如政府再不开工,每月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千万,如政府取消本项目,按合同还应支付违约金约1.2亿。以上共计政府应承担的责任会超过五亿。
 
      政府言重泰山  岂能朝令夕变
      诚信是政府的基石,信誉是执政的根本,担责是发展之重。建设主管单位说做不一,使工程项目迟迟不能开工。根据PPP主合同约定,建设主管单位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征地拆迁和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列入项目总投资。但自2018年签定合同到目前为止,中达恒城公司完成了玉茂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总体开工报告,经过监理审批并且下达开工令,项目具备开工条件。2021年11月市交通运输局突然以项目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为由,通知中达恒城公司不准开工,要求监理撤销开工令,要求中达恒城公司把已经到账的7.4亿元贷款退回银行。贷款一旦退回,以后将无法再贷,由此引起本项目缺口资金将由政府来独自承担,这是主管领导无法承受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乱作为和不作为,是决策者缺乏长远眼光,决策时未把政策执行可能带来问题考虑在内。对于政府部门而言,任何政策的制定、实施,都必须认真考虑经济成本和社会效益,只有找准政策和实际的“平衡点”精准发力,才能获得最大政治效益,实现“以政养德、以政立信”。只有每项决策都能“掷地有声”,体现应有的严谨严正,才能彰显政府的公信力。
 
     诡套设局坑企  官商沆瀣一气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力度,才能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广东天立方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某按照合同约定,应积极配合大股东中核工四局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可整个项目进程中,在项目合同签订、前期资金到位后,既不经过股东会讨论,也没有在正式开工的情况下,明目张胆地对外买标卖标,大肆骗取钱财,假借玉茂一级公路名义虚开玉茂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增值税发票,如没有背后某些势力明里暗里的支持,他敢如此胆大妄为?吴某某在与中核工四局沟通中多次表示,要改变股权结构,另换指定的央企,暗示背后有“靠山”,通过改编股东结构,把项目平移给“信任”的承包商接盘,摆平一切当地政府关系,否则永远别想开工。化州市政府的邓某某滥用职权,当着离任的市委书记徐某某和中达恒城公司人员面说:不就是赔了项目几个亿吗?我们想办法改改 PPP 合同,通过打官司后未必一定会赔给你们!化州市政府的巫某某公开说:在中国没有人可以扳动他……。他们代表着党和政府,其言行却影响和阻碍了国家交通建设发展,破坏了招商引资的营商环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牢树交通强国   使命踔厉伟业
     玉茂项目是广东省出省(广西)的重要通道,建成通车将实现粤桂两省的联通,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应充分认识玉茂项目开工建设重大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讲信修睦,着力解决妨碍项目推进等问题,尽快开工,早日投产,服务社会,造福人民:首先,项目落地可给当地带来数十亿元的直接税收,以基础设施投入带动经济发展,可拉动十倍(约400亿)的经济效益,带动化州繁荣。第二,项目开工对改善沿途六镇、两省区几百万人民的出行条件,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有着重要作用。第三,项目对完善国家和广东公路网络,发挥一级公路功能的国家战略交通,也是广大人民的热切期待。各参建方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建设发展,提高玉茂项目重要性的认识,通过过去看现实、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不断提高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能力,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实现交通强国。用党中央六保六稳、复工复产等重要指示和战略决策统一思想,用化州市委市政府“有序推动项目尽快开工”的指示,“简化程序、加快审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采取奖励、股利政策,推动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做到稳中求进、循序渐进、持续推进,增进民生福祉。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是人民的期盼。玉茂公路建设是化州市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要真正体现党政企抓,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人民造福,为人民服务,为国家贡献。
      本网将持续关注。
 
      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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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颐正 懋源 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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