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朗乾坤郜氏集团违法违规对抗法律坑民害民谁来管?

日期:09-09  点击:  属于:百姓心声
    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和谐发展欣欣向荣,然而,在这个区的中心城区,却出现了一个极不和谐的“毒瘤”!

      长治市中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郜海和实际控制人郜小华,在屯留区麟绛街道郭村颐龙湾小区的开发中,目无法纪,私建乱售,采取非法融资一房多卖等手段获取非法利润,导致很多业主交了房款,却无法获得房产,又拿不到退款,开发商与业主矛盾激化,引发多次群体上访,甚至告到北京,影响十分恶劣。

郜氏集团主要的违法行为是:
       一、颐龙湾小区16号楼违法加层。
颐龙湾小区16号楼报建为两个单元,分别为12层、13层,报建面积,规划图,施工图,城建与住房保障局都有留档留存。在已封顶后,郜氏集团却无视建设规划,又擅自挑顶加层,已加建了四层,埋下了极大的安全和事故隐患!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应责令开发商停业建设,限期拆除,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并对住建等执法部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二、颐龙湾7—12号楼无开工许可证,无预售证,土地被查封,12号楼却还在违法建设。
       三、颐龙湾小区16号楼把楼下的十几户居民大院的阳光遮挡得严严实实,侵犯了居民的采光权。法律规定,对被侵犯采光权住宅,可以动迁,也可以要求赔偿。老百姓强烈要求郜氏集团予以动迁,郜氏集团却迟迟不给解决。

       四、长治市中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用郭村土地19亩,拒不履行补偿义务,严重损害了郭村集体及村民的利益。2012年屯留区禹王路拆迁时,规划安置用地18.2亩,2013年郭村村委和开发公司协商,将该地块置换成路北颐龙湾小区的13号、14号楼成品楼房135套,约15000平米,待村委收到楼房一个月支付每平方米1500元建筑成本费用,开发公司负责办理产权手续,2014年10月前交付完所有楼房。但直到2018年开发商只交付了19套单元楼,约2000平米,现仍欠13000平方,欠土地补偿款70万元,欠拆迁户延期租房款约100万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五、郜氏集团私自卖房,款项不进监管账户。
      为了解决业主交钱后买不上房的问题,屯留区政府部门责令开发公司设立监管账户,卖房收入必须用于楼房建设,但该账户形同虚设,郜氏集团私自卖房后,将房款据为己有,导致已交钱而买不上房的业主与开发公司矛盾激化,冲突不断,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六、郜氏集团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郜氏集团违法违规,造成了百余起诉讼纠纷,目前有五个不同法院分别将证号为【屯国用2009第2409011802号】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查封,其中最长查封期限已经到了2023年5月。案件当事人反映,该地块现在还在进行施工建设,水泥罐车来来往往,建筑工干得热火朝天。当事人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至今仍无人进行监管处理。郜氏集团已有16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该公司无视法律,拒不执行,公然对抗司法权力。债权人面对一纸宣判,倍感无奈,无法相信司法的公平公正。
      七、郜氏集团公然毁约,强行停电、停水、停暖。
      郜氏集团对于已签约交了房款但未入住的业主采取停电、停水、停暖的方式强行阻挠业主装修入住,明目张胆侵犯着业主的财产权、居住权。
      老百姓多年上访举报,有关部门却推三阻四,至今没人解决。
      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稳定第一,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屯留的老百姓节衣缩食口挪肚攒,交了钱买房,却餐风露宿,他们哭着多次告状,有关领导却置若罔闻,何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何谈稳定?
      党有党规国有国法。我国没有法外之地。郜氏集团漠视庄严神圣的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了屯留区的营商环境,激起了业主的无比愤慨!强烈呼吁有关部门严肃调查,追究郜氏集团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中国作家、记者:原 昌
     【微信、QQ294681679】,中国作家【证书编号13438】,沈阳市文联芒种月刊社编审【证书编号0168910】、记者【证书编号009】电话号码:13940429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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