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榆四中老教师孙成德诉北京积水潭医院管理混乱九年维权无果

日期:01-17  点击:  属于:媒体动态

致:国家卫生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叫孙彦东,身份证号,222327196806040017,联系电话13522225822.我向您们反映的是:北京集水潭医院医风败坏,管理混乱,违规操作,导致我父亲病情加重!此事已被沉冤了9年多!

     事情经过:

     我父亲(患者):孙成德,男,79岁,汉族,身份证号:222327193506020010,系吉林省通榆县第四中学退休教师。

      2012年3月29日,患者到北京积水潭医院就医,骨科主任郭晓忠教授为患者做了检查,又参照之前的广州军区总医院的拍片,郭主任确诊患者患有膝关节骨性关节炎(左为重),并建议通过手术置换全膝关节才能解决患者的根本为题。患者没有异议,同意住院。骨外科当时床位紧张,郭主任与心内科主任联系病床让患者先住进心内科,对患者高血压、冠心病进行调整及常规检查,然后再对患者实施人工全膝关节置换手术。

      29日上午,患者在家属的陪伴下,步行上楼、下楼、地下室看病,办理住院手续,到心内科疗区(中四),已是中午,在护理站,患者量身高(172cm)、称体重(71kg)然后住进医院,病床号403—5、登记号02999221、病案号504446。

      这边医生告诉家属患者骨科手术必须做全面检查。没办法,患者开始了“医院巡医”,结果各项检查费用共计人民币11000元。

      4月6日,郭主任及外科医生到病房告诉患者和家属:手术时间定于4月11日上午,是第一台手术,在 4月9日上午,心内科医务人员把家属叫到办公室,宣称以评估患者心脏能否承受得住骨科手术为由要对患者做“冠状动脉造影检查”。家属不同意这个创伤性检查,提出质疑:1、患者住院目的是为实施人工全膝关节置换手术,不是治疗冠心病,决定手术之前郭主任已根据患者的身体素质、体能及之前的检查结果,做了确定的评判,对手术的风险、方案及抢救措施做了完整的评估,认为患者可以接受手术,没有必要再做“造影“检查。如果要补充“造影”检查就应该是骨科通知家属。4、“造影”检查需5000元,患者白遭罪,钱白花(当地医院80元以上的检查费一概不报销)。另外,患者好不容易才盼到11日手术,万一有个什么闪失手术做不成啦。

      医务人员说:“造影’检查就两三千元,会给报销,不耽误患者11日手术。双方各执一词,毫无结果,已过下班时间,医务人员让家属即我母亲回病房,中午家属到处找郭主任及主管院长联系方式,医院工作人员说院长开会去了不在本院。下午医务人员又把家属叫到办公室,家属说:患者不做“造影”检查。严厉地说:患者不做“造影”检查,骨科手术就不能做,就得出院。医务人员的做法是逼寡妇出门,,无奈我母亲只得被迫满足医务人员的无理要求。

      家属问医务人员:患者在筛查疾病时有没有与造影剂相克的疾病,医务人员回答:“没有”家属又问医务人员患者筛查出什么疾病,医务人员说:“有前列腺增生、肾囊肿”。家属吃惊的问:“增生和囊肿是不是瘤?”医务人员说:“不是,前列腺增生是老年病,肾囊肿没事。”家属又说:“如果造影时发现患者血管狭窄就直接放支架,别白遭罪白花钱,别耽误11日患者手术。”医务人员说:“不行,患者现在用的是活血药,放支架之前要用抗血凝药。”家属听后又坚持不做“造影”检查。医务人员说:“不做造影检查,就让患者马上出院。”家属真是被死逼梁山,无奈只能再次答应做“造影检查!”随后医务人员拿来冠状动脉造影同意书,让家属签字,4月9日14时30分患者被推进导管室,约17时30分患者被医务人员推回病房。他不知道这次不寻常的“造影”检查,给他带来的无尽的痛苦正悄然而至!患者回病房后医务人员第一时间把家属叫到办公室,告诉家属,患者心血管几乎一半狭窄还有斑块,至少要放二至三个支架。建议患者家属此次住院先做心脏支架手术,半年后再做骨科手术。家属不同意。医务人员又说患者不放支架,骨科手术也不能做。如果家属坚持做骨科手术必须向医院写申请,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否则就得出院。家属拿着造影碟到外院去请教,外院看了患者的光盘,回答是可放可不放,不影响骨科手术。家属此时失魂落魄地发呆着还要不断的给患者喂水、接尿。4月9日21时患者感到排尿困难,每次想尿却尿不多少,还感到憋得难受。持续两个多小时后,23时患者偶尔只能挤出点尿。家属找医务人员解决,医务人员说最好是自行排尿能减少尿路感染,告诉家属热敷也能缓解。家属于是用热水袋、毛巾放在患者的小腹上热敷,仍然是无济于事,还得反复的接尿,想尿又尿不出来来,一直持续到次日。4月10日早,家属到医生办公室和医务人员理论,患者造影后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医务人员说患者造影后肌酐还下降啦,,这句话,家属感到一种不祥的预感。

       4月10日,患者又因排尿困难发生尿潴留,小肚子憋得鼓鼓的。医务人员为患者留置导尿管,患者身体感到不适、难受,有时一动还感觉到疼痛。4月12日15时,在患者的要求下,医务人员将导管拔出。拔管后仍然是不能自行排尿。13日,泌尿科医务人员到病房查看患者病情,患者的小肚子还鼓鼓的,医务人员第二次为患者留置导尿管。并且增加了复方a-酮酸片、非那雄胺片(保列治)口服药。

       4月15日患者感觉阴茎、睾丸发热、肿胀、瘙痒的感觉,让家属看看怎么回事,家属看到患者的阴茎没有包皮,鲜红的嫩肉露在外边,挂满棉絮样的分泌物,还有小水泡,包皮堆在阴茎的顶端,阴茎水肿的像馒头,龟头也水肿、有异味、覆有红斑和奶酪样物,两个睾丸凸显很大,沉甸甸热乎乎的下坠。家属找来医务人员看过之后说:“没事,是包皮在上面卡肿的,把包皮翻下来就好了。”随后让家属把包皮翻下来,家属要求护士消毒后做这件事,医务人员说:“不用,自己把包皮翻下来就行了。”

       患者从4月10日留置导尿管一直没有会阴冲洗,直到4月17日医务人员开始为患者每天会阴冲洗一次。

     19日零时,患者尿袋出现肉眼,尿血,当即去找值班医生,办公室空无一人,直到次日(20日)当班医生10:46才出现!做了血常规、尿常规(尿样是更换尿袋又是应用抗生素的标本)检查,化验出的选项结果多是在警戒值内,血培养、尿培养特殊细菌涂片及染色检查结果却告诉患者找不见了,血培养检查是败血症的重要依据,血清内革兰氏性细菌的内毒素检查,有助于判断革兰氏阴性杆菌败血症,患者之后患上的败血症,是一种复杂的可累及各组织脏器的全身性感染,属危重病急救医学的范畴。如果值班医生及时处理,至少能提前十几个小时的治疗,可及时控制病情发展对于一个危重病人救命是分秒必争,值班医生职责是什么?(有据可查)医院故意误诊误治。

      患者在败血症期间手指颤动是否败血症处于高凝状态?低蛋白血症已形或高脂血症?高脂血症是肾病综合症主要表现之一。患者败血症期间引起凝血因子异常,高凝状态,血栓形成,感染并发的脑膜炎……。患者有疾病症状表现。医院未按规定进行该做的相关检查,!患者入院时的正常指标为什么都会变成异常指标?为什么提前停药?医务人员心知肚明,患者新生多种疾病及并发症,医务人员宁愿患者疾病任其发展,也不做相关检查以免怕被抓住把柄。患者被筛查出的疾病同样也没有医疗干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医务人员是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还是违背医学伦理道德,还是学术不端行为?医务人员想讹诈患者几万元心脏支架盈利的企图跑了汤,如此报复患者,是拿患者的生命当儿戏。

      2014年,患者在家乡当地医院住院,检查碱性磷酸酶是正常高值的3.06倍,丫谷氨酰转肽酶是正常高值的6.56倍,谷丙转氨酶是正常高值的1.27倍,血红蛋白浓度,平均血红蛋白浓度,平均血红蛋白含量,红细胞压积底于正常值,脑部CT检查为:皮层下动脉硬化性脑病。这与患者2012年住院造影及重症中毒感染败血症密切相关(有据可查)。

      有相关数据证明,3月29日患者步行去积水谭医院就医的目的是治疗骨性关节炎,置换人工关节。住院期间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筛查中发现患者肾功能不全,双肾弥漫性改变,前列腺增生,前列腺总特异性抗原、游离qSA异常升高,医务人员发现患者肾功能不全重大疾病,医务人员没有告知患者病情,更对患者遭误诊误治,又让遭受进一步的肾功能损害。

      还有相关数据证明:4月6日骨外科已通知患者11日上午首台手术,9日心内科不顾患者病性;没有评价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没有进行术前讨论对患者冠造的必要性和风险评估,对高龄患者施实施冠状动脉造影检查。该检查与患者疾病治疗没有丝毫关系,对患者百害无一利。患者被逼接受冠状动脉造影术后,医务人员又威迫患者接受心脏支架的植入,遭到患者拒绝。;医院未经患者及家属同意,医务人员擅自取消患者膝关节手术,并采取一系列的医疗报复手段,导致患者患上了一轮轮的医源性多重感染疾病,这是是有据可查的。

     又有相关数据证明:患者刚入院时血液细胞的白细胞、红细胞及各类蛋白指标是金标准,自从患者做了冠状动脉造影术及留置导尿管后引起感染,特别是患上了败血症后,有据可查,患者的肾功能急剧下降!从肾功能不全一期到三期。血液重要细胞指标由原来的金标准明显出现异常,白细胞增高、减低,中性粒细胞及呼接近百分比顶峰,嗜酸细胞消失,淋巴细胞几乎消失。患者出现血尿、菌尿、蛋白尿、白细胞尿,尿白细胞、机体功能严重失调,多个脏器功能衰竭,患者险些命赴黄泉。这期间有数据支持!医务人员该去完善的检查不完成;对于患者急剧下降的蛋白、红细胞指标停止检查,对患者重症火症只用12天抗生素,过早停药停止各项检查。。还有相关数据支持:患者住院36天,膝关节置换手术没做,体内留置导尿管23天,消瘦了16斤,患者带着新的十余种疾病坐着轮椅出院。

      还有一个事实不容质凝,用证据说话,患者此后2年内因消化道出血休克死亡,积水谭医院对患者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据可查!患者因医疗机构故意实施的不法行为,造成患者损害以致死亡是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这个过度检查就是医务人员实施阴谋计划的开始,,医务人员故意取消患者的手术,故意致患者医源性多重感染,故意误诊误治,故意让患者重病缠身,故意隐瞒患者病情,故意报复陷害患者!

      有数据证明:患者入院时血细胞、蛋白指标,一口排列整齐的牙齿;肝脏包膜光滑,回声均匀,肝内管道清析;脑电诊双侧椎动脉颅内段,基底动脉,血流速度及声频正常;按患者的年龄衡量这都是金标准。还有数据证明:患者自造影及重度感染后,患者身体被摧残得极度透支,并出现严重症状,各项金标准指标严重超常,甚至出现极值,尿潜血多个加号,医生误诊误治,患者带着严重病情出院,导致患者骨性关节炎只能用药物缓解疼痛,患者氮质血症、低蛋白血症、贫血症都是出血倾向疾病,长期服用保秦松可引起这种出现性疾病。贫血又与出血互相关连,两者间都互相影响,联系密切;尤其是贫血中的出血反应,无论是贫血引起出血,还是出血引起贫血,患者败血症体内出血较多,凝血功能障碍的并发症是由于血液在单位体积中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计数和红细胞压积低于正常最低值,以血红蛋白浓度降低为主要的一组症状,血液病症或多种疾病而影响血液系统,,最终导致病情变化,有数据表明:,其中以上出血性疾病引起患者因消化道出血休克死亡,与医疗机构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对患者的人身损害,相关部门必须要一查到底,谁的主张,谁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

      十、要求

       1、赔偿患者医疗费:对患者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膝关节置换术,冠造前的一切检查所发生的医疗费;并且要求:出院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机构所在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费补助标准计算。

       3、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实际陪护费2人;出院后陪3年零6个月,1人护理费,按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营养费:患者住院期间及出院后必要的食疗滋补身体所需费用。

        5、住宿费: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6、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当地居民生活费5年计算。

        朗朗乾坤,请纪委相关领导能为我们受害者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

    此致

            敬礼!

     并请予批准为盼!

           家属:孙彦东拜上

           于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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